关于开展实验动物生物安全检查的通知
日期:2021-12-24 编辑:张高帆 来源:中国科学院大学温州研究院公共技术服务中心 访问量:

国科温州研究院(温州生物材料与工程研究所)各部门、课题组:

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形势,确保防控期间研究院实验动物安全管理工作稳定有序,对未取得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、使用许可证而从事实验动物生产、使用等行为加以排查,规范实验动物监管。结合研究院工作实际,公共技术服务中心特开展实验动物生物安全检查,望各课题组配合做好自查工作。

 

一、检查内容:

  1.各课题组在研究院范围内是否存在实验动物实验室;

  2.实验动物规范管理情况(动物来源、品种品系、数量、时间等);

  3.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、管理体系的运行及记录情况;

  4.实验动物饲养及动物实验人员持证情况;

  5.实验环境规范管理及相关设备配备情况;

  6.动物尸体及垫料无害化处理的情况;

  7.医疗及实验废弃物分类处理情况;

 

二、自查工作:

  各课题组填报自查表(附件1)于20211229日前将纸质表格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至公共技术服务中心(2号楼204室)。不报或瞒报自查表的课题组,实验动物中心将不再出具动物实验相关证明,并予以通报。

 

三、现场抽查:

  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安全委员会将会对实验室进行实地抽查。

 

公共技术服务中心 安全委员会

20211224

  

附件一   国科温州研究院实验动物生物安全自查表